学校简介

  辽宁省孤儿学校(辽宁省光明学校)是全省唯一一所承担适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九年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任务;承担校内学生全天候集中生活养育任务;承担从学校考取高中、大学、研究生、博士生的学生生活供养任务的社会福利性学校。
  学校前身为1934年民间创办的慈善组织“孔教会孤儿院”,1952年政府接收后成立了“朝阳专区福利院”,1965年更名为“辽宁省孤儿院”,隶属省民政厅,1977年更名为“辽宁省孤儿学校”,1995年增设“辽宁省育才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2008年加挂“辽宁省光明学校”牌子,2019年划归辽宁省教育厅隶属辽宁教育学院。学校既是教育教学机构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也是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家”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学校教职工兼负“家长与老师”两种身份,履行教育和养育“双重职责”。这种不同于其他社会学校的工作特点、性质和使命任务,成为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学校原址在辽宁省朝阳市,2011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整体搬迁至沈阳市。校园占地面积386亩,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整洁。学校现有教职工285名,在校学生近1000名,校外在读学生900余名。
  六十年来,学校养育教育7000余名孤困儿童成人成才走向社会,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成为了辽宁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保障事业的一张靓丽名片。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特殊教育先进集体”、“全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先进单位”、“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单位”等一系列荣誉。
  十八大以来,学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立德树人和孤困儿童保护使命任务,牢记“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嘱托,紧紧围绕“办适合孤儿的教育”定位,秉持“养教并重,整体育人”办学宗旨和“爱的教育”理念,持续推进和谐校园、温馨家园、幸福乐园建设,全校教职工以“做孤儿知心人、暖心人、引路人”为职业价值,追求“崇德向善,担当奉献”的特教职业精神,立足校情学情,尊重儿童差异,因材施教,构建多元发展培养模式,努力让每名学生都成为最好的自己。
  百舸争流千帆进,乘风破浪正远航。辽宁省孤儿学校正在创建“全国一流儿童福利性特殊教育学校”发展目标引领下,守正创新,勇毅前行!

当前位置:

学校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