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校园欺凌 共筑安全家园——辽宁省光明学校初中部开展法制讲座

为了筑牢防欺凌的保护墙,作为一所孤儿集中养教的特殊学校,辽宁省光明学校始终秉持“爱的教育”的理念,对学生的健康成长高度关注,尤其重视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工作,对校园欺凌零容忍。10月18日,初中部开展以“远离校园欺凌 共筑安全家园”为主题的法制讲座。浑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三级高级法官李丽君,审管办负责人于慧敏,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高亚男,政治部干事王佳宁莅临我校参加本次活动。

学校党委书记梁立新代表学校为浑南区人民法院授予锦旗,感谢浑南区人民法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校长李伟宣读了聘任高亚男法官为辽宁省光明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决定,并为高法官颁发聘书。

高法官在刑事审判一线工作十余年,熟悉各类刑事案件的审理,经其审判的案件,犯罪事实审查清晰、法律条款适用得当,其撰写的裁判文书入选辽宁省法院典型案例。先后两次获得沈阳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记个人三等功,多次获得沈阳市法院系统个人嘉奖、区直机关工委系统“党员先锋岗”等称号。

高法官以《别让校园欺凌成为青春的一道疤》为题目,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为师生们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她从“什么是校园欺凌”入题,让同学们了解了典型欺凌者、被动欺凌者、被欺凌者的主要特征;通过讲授“校园欺凌的危害”,告诫同学们校园欺凌对施暴者和受害者将带来不可逆转的影响和伤害,要远离校园欺凌,勇于对校园欺凌说“不”;教授同学们面对欺凌,要冷静应对,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本次活动的开展,师生们不仅了解到了欺凌的危害和后果,也了解到了未成年人如何做好自我保护,如何更好地通过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加强了全体师生的法制观念。
供稿 | 初中部
编辑 | 胡彬 宗楠
审核 | 吴俊梅
终审 | 卢忠秋

发布时间:202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