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孤儿学校扎实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和诺如病毒预防工作
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进入10月以来,新疆、天津、上海、内蒙古接连出现了偶发的新冠病例,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增强。为进一步强化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冬季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蔓延,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了校园常态化防控。
一、做好健康宣传教育,持续强化预警监测
学校及时传达和贯彻省教育厅、辽宁教育学院和省市区各级卫生部门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重点研究、部署、落实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统筹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20〕1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校园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20〕184号)和辽宁教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辽教院疫防组〔2020〕6号)等防控指导性文件。
学校各部门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方案做好校园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认真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登记追踪和复课证明查验等制度,严格规范防控工作流程。组织师生学习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做到入心入脑,见诸行动。

二、坚持做好校园重点场所管控
严格把好校门关口。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进出校门坚持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登记排查记录齐全,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
抓好教室、食堂、宿舍、卫生间、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的管控。食堂采取错峰用餐,单人单座,同向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餐饮服务中心按照浑南区防指的要求每月对餐饮服务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细化入校离校、课间休息、食堂就餐、操场活动、上厕所、进出宿舍、洗手等关键点位和环节的防范措施,做到错时、错峰、错班级,控制好人数。并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持续抓好重大活动防控。
强化学生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

三、继续坚持做好重点人员管控
由于学校是全体学生寄宿管理,所以疫情防控的重点是教职工、物业人员、保安、保洁、炊事人员以及外来人员,这些人员与外界接触,存在一定风险,由此学校在继续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前提下,加强教职工、餐饮物业服务人员、临时施工及进出校园人员的管控,切断传染渠道。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处进行体温检测外,按要求佩戴口罩上岗工作,必须进校的外来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检测、扫健康码、登记、戴口罩并约定到访区域,相关部门落实包保责任制,全面摸清人员行程信息与健康情况后实行两级包保。
全体教职工严格落实社会防疫和学校防控工作要求,实行个人外出审批制和行踪备案制。如有违反,学校严格按照《辽宁省孤儿学校教职工疫情防控纪律及违纪处理意见》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疫情督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加强疫情督查力度,学校依据上级有关做好学校防疫工作的要求,制定了《辽宁省孤儿学校教职工疫情防控纪律及违纪处理意见》,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和任务,全体教职工须掌握学校防疫工作各项制度,不得出现责任不清、任务不明、执行不实等现象,杜绝产生工作拖延、敷衍、弄虚作假、一问三不知等问题。学校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督察组,不定期对各部门的防控工作进行常规巡检,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今后学校将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立足校情,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要求和各项防控措施,有效实现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校园安全。